各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
为提升全市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水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淄博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全市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省卫健委2024年卫生监督执法“蓝盾行动”方案》《省生态环境厅 省公安厅 省卫健委2024年度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隐患排查的通知》《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省畜牧兽医局2024年动物诊疗机构放射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等要求。
二、培训对象
全市范围内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及学时
参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及《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培训方式和证书有效期
本次培训利用现代远程网络技术手段,采取线上培训与考试的方式进行。
1.初训:初次参加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人员,其证书有效期起始时间为考试合格当日。例如:张某,于2024年8月7日考试合格,其证书有效期为:2024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6日。
2.复训:已参加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需要参加复训的,请选择复训科目。
3.证书有效期: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两年。
五、培训流程
(一)个人注册
1.学员登录淄博市职业健康和卫生安全培训网(www.zbzyjk.cn),注册个人账户;
2.从“淄博市职业健康和卫生安全协会”公众号,注册个人账户。
(二)登录学习。
1.学员登录淄博市职业健康和卫生安全培训网(www.zbzyjk.cn),使用本人身份证号及密码登录系统;
2.关注“淄博市职业健康和卫生安全协会”公众号,点击左下方“培训考试”栏目并登录;
3.选择“2024年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报名,进行课件学习,课件学习结束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合格,完成专项培训。
4.打印合格证书,个人自行打印合格证书。
六、收费标准及缴费流程
培训费150元/人次。
(一)个人缴费
个人登录后,使用支付宝或微信在线支付;通过“我的订单”进行发票申请,发票申请成功后,约1-2周可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二)单位集体缴费
1.单位申报。由所在单位通过管理账号登录系统后,选择报名名单,点击提交。
2.汇款单位汇款至协会银行账户。
户名:淄博市职业健康和卫生安全协会
协会账号:937002010120420547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3. 审核报名名单。协会核对汇款后,审核通过报名名单。
4.开具发票。费用缴纳后,缴费单位请将单位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接收电子发票的邮箱,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协会办公室邮箱zyjkaqxh@zb.shandong.cn,协会开具电子发票并将发票信息发回缴费单位邮箱。
七、其他事项
1.本着服务学员的宗旨,注册、登录、缴费、开具发票等均可通过网上办理。
2.培训合格人员颁发《非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合格证书》,数据统一导入《淄博市职业健康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学员可从系统自行打印。
3.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规定,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在岗期间应定期接受再培训,两次培训间隔时间不超过两年。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3-2750688
联 系 人:李星琛 18353357551
夏 鹏 18753371810
胡国强 18653301808
协会办微信号:abc2750688、13335228673
淄博市职业健康和卫生安全协会
2024年6月20日